1.必须使用国家科技部印制的“四技”合同文本,“四技”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2.填写“四技”合同各条款,合同要求1式6份。
3.学院审核合同:审核人在《技术合同预审表》签字,加盖单位主管领导签章和单位公章。
4.携带学院审核签字并盖章的《技术合同预审表》到校科技开发中心工业技术研究总院项目管理部(鼎新楼A504室)审核合同,加盖科技合同专用章。
5.按照合同约定拨款。
6.科学技术中心签订的合同,委托方必须明确提出开具上百分之十七增值税发票方可受理。
7.需办理免税的合同,到财务部门办理到款凭证并盖章,未到款的可办理双方盖章的到款承诺书。
8.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录入相应合同信息、成功提交。
9.去长春市技术市场办公室或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办理合同登记和免税事宜:
开发类合同需携带:
a. 各方盖章后的合同文本;
b.《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
c.财务部门盖章的到款凭证。
10.合同款到账后,到总校财务处网页来款查询栏查询合同到款的暂存号(技术中心需提供加盖财务章的到款回单)。
11.到科技开发中心工业技术研究总院项目管理部(鼎新楼A504室)办理合同拨款。
需携带:
a.双方盖章后的“四技”合同文本原件。
b.长春市技术市场办公室或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审核登记并盖章后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c.总校财务处到款的暂存号(技术中心需提供加盖财务章的到款回单)。
12.携带科技经费拨款单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需携带:
a.科研经费拨款单。
b.开发类合同需提供印花税票印件两份。
c.长春市技术市场办公室或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审核登记并盖章后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两份。
注:1.上述“四技”合同文本、《技术合同预审表》、《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录入说明》均可到科技开发中心工业技术研究总院主页——下载中心——技术合同专栏下载。
2.长春市技术市场办公室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 电话:88779538
3.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办公地点:长春市高新北区盛北大街与光机路交汇北湖科技园C2-3 电话:81165166
4.总校财务处办理地点:南区鼎新楼C区109室 电话:85166397
5.吉林大学科学技术中心 电话:88502024